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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州市人民医院2017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体检通知
分类:
医院公告
作者:
来源:
2017/09/12 16:10
【摘要】:
根据《莱州市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》规定,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招聘计划进行等额体检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体检时间和报到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参加体检人员请于上午8:00前到莱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(行政办公楼四楼)报到。
二、体检项目、标准及相关要求
体检项目、标准请参照招聘简章要求,此外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:
1、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面试准考证、身份证。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,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,视为放弃应聘资格。
2、体检费用(约500元,多退少补)自理(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暂由个人垫付),由工作人员统一收缴,根据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统一交付给体检医院。
3、要根据体检操作手册和体检医生要求,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。体检可根据实际需要,增加相应的项目,相关费用由个人负担。
4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,考生对非当日、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,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,提交书面复检申请。复检由我院统一组织进行,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。复检只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复检费用由个人负担。
5、参加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,严格程序,所带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,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,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,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,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 6、弃权人员须写出书面材料(含应聘岗位、放弃原因等),并由本人签字后送莱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。外地考生可通过传真方式提交书面材料。
7、参加体检人员须注意以下事项:
(1)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
(2)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。
(3)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
(4)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;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需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咨询电话:2276385